簡報第 12 頁,這個是最近的四場對話,大家的支持是滿順利完成,我們也是看到全世界在澳洲通過議價法之後,都有類似這樣的訴求出現。在我們這裡,因為 NCC 跟文化部分別是廣電媒體跟平面媒體的主管機關,但是數位部可以建立這樣的對話機制,這是我們的責任。所以我們現在會做的事是,跟包含公平會、吳政委、文化部、通傳會一起來把四場蒐集到、大家凝聚到確實可行的訴求推進,包括分潤的機制,或者是有很多朋友認為,雖然數位部不會變成新聞的主管機關,但這種分潤跟對話要立法的話,我們應該要當這個法案的主管機關等等。這個部分我們責無旁貸,所以我們會在相關的部會協調之後,儘快跟大家提出我們接下來怎麼樣落實這四場下來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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