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共同在場,攜碼互通」,「共同在場」是現有的,「攜碼互通」的是包含整個 code 的部分,其實攜碼互通就是從電信攜碼,就是這個意思,我們都是用「攜碼互通」來解釋 web 3.0。我有一個意見是,也許 web 3.0 就寫成「web3」,現在大家達成當時的願景,但是是不同的技術,像 zero knowledge 了,離最早的 web 3.0 是有一段距離了。這樣也比較保險,並不會專注特定技術。像我們做 AI,很多前兩年做對抗式生成網路,但現在都是 diffusion model,也許不綁特定的技術是比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