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用的詞就是「數據公益」(Data Altruism),這個是很固定的詞,DFI《未來網際網路宣言》的夥伴都是用這個概念,這個概念就是有三個要件,首先是自願的提供,第二個是沒有對價,並不是分錢、分潤的,第三個是有明確的公益使命,這三個該當的話才可以。這個概念沒有說一定要放進去,它滿新的,在臺灣是毫無知名度,還需要一點時間來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