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是針對國內松評選委員,過去在條文當中會有國內松的委員會,在修正後的建議,我們建議為了避免混淆,所以刪除國內松評審委員會的設計。評審委員的人數上限調整到 17 人,除了前面執行長、副執行長為評選委員之外,副執行長也可以推薦當年度的評選委員及公部門的專家,這些推薦後的評選委員會透過工作小組會議決議之後來聘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