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署跟經濟部的分工,雙方的首長都有談清楚,軟體歸數位部,硬體歸工業局,就行職業標準來講,62、63 的資訊服務業與 820 軟體的出版業與電子商務,這個在「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比較確定的標準。總體來講,屬於軟體的部分也歸到產業署、數位部這邊。所謂的軟體,包含數位內容也算,另外也有新興的運動科技,比較屬於系統整合的,如果你是 SI 的部分,我們可以協助,比如也做一些 SI 的工作,那部分我們可以來協助,因為 SI 還是把軟硬體的服務整合,因此這部分產業署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