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的理解,其實美國FAA有一份有一點像best practice的東西,就是用這一個程序做出來的,這個程序裡面後來發現大部分的規則也不一定要是在法律裡面去規範,他們裡面有很多又授權到外面,變成是自律規範,好比像製造的人必須要跟實際運用的人中間有某種傳輸協定,像剛剛講的電子圍籬,也就是用某種方式公告周知,你們變成只是提供data,但是民間的人自己會願意去開發,把這一個data接到飛機裡的方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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