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當時我們確實剛剛講的很多這一種全民創新,獲得了在公務體系當中,前所未有程度的授權,不管是採購、人事、各種創新的導入,在當時指揮中心覺得要哪一個部會來配合,等於每個部會都是配合他,因為全民防疫是所有的人的價值,但是在這裡面我們又沒有說很像我們發明了什麼,像簡訊實聯制並不是我們發明的,而是 g0v 發明的,他們發明的時候就已經很確定是只能做防疫使用、不能侵害人權,因為這樣的關係,所以必須要尊重民間的要求,所以才會有法官看到有人的搜索票,要去找出那號碼是什麼場合,不但不給他搜索票,還立刻寫了專欄說要吹哨,當年 g0v 並不是設計來做這個,為何要放到通訊監察的範圍,我們的指揮中心立刻來調整、開會,然後說這 28 天要刪掉,6 個月才刪掉,顯然並不是同樣的東西,這個簡訊顯然不是通訊,而是防疫的作為,因此根本不應該讓通訊監察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