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之前人總發給各個館所有關於是否有什麼問題提出的部分:第一題,行政法人業務,如果橫跨不同部會,實務上是否有不同部會監督的可能,法制上是否允許?如果新設博物館的話,以行政法人建立成立的時間點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