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委員,教育部就這個議題,我想還是簡要來作背景說明來跟委員報告,因為當時要配合標檢局中文標準的部分,所以我們在 96 年時先把宋體標準字形檔送給經濟部標檢局作印製碼本,就是第一至第七個字面的部分,也作為當時我們有授權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