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很像對公部門有一些想法,也就是對別的部會、機關創造效益,好像可以用共同供應契約的意思,來客製化我們的交通部系統的服務,這個等於是用他們的公務預算來補這邊的營運,所以我覺得這個應該是滿有創意的概念,也就是別的甲方自己來當乙方的情況。看其他的委員有沒有要提醒或者是詢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