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對於公眾諮詢,有點像綜整,也就是機關綜整過的某種格式,讓曾經提到過意見的人公開看到機關是怎麼收攏大家的意見,這個就像剛剛志宏委員所說的,有些根本不是「Join」來的,所以重新編目又更加需要,因為不能說把「Join」的討論看完就當作是看完了,顯然是有別的資訊管道,這兩個是相輔相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