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剛剛沒有聽得很清楚,機關評估這個是對資料本身可及性的評估,影響的評估本來是在前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部會自己評估的影響力,公眾諮詢再加上新的 impact 可能性,所以剛剛委員的意思是,公眾諮詢回來之後,機關還要再評第三次,把它按照 ESG 或者是什麼東西 key 上去的意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