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報告,針對這次的議題,主要考量到預售屋交易的過程,標的物本身尚未建造完成,而且沒有辦理產權的登記,不動產開發業者跟經紀業者,相較於購屋人來講處於資訊的優勢地位,因此在交易的過程如果有未揭露重要交易資訊,或者是不當限制購屋人企業審閱的行為,可能會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