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這個法人並不會什麼都 in-house 做,進來薪水還不錯,但是更多的是法人出題目,然後新創解題,我們想要讓新創知道之後會有更多的題目,不會只是少數系統的比較窄的合作,而是比較寬的合作,包含上次講到演習平台或者是對應模組,這個題目就比較有意思,並不是像傳統補助「Pay for Effort」的東西,而是開放式的題目,我們是按照成果付費,就是「Pay for Success」,這也是法人才比較可以做的,要一般的公務預算招標去做,大概是沒有辦法,所以像比 bounty 更多、長時間合作的做法,我覺得這也是可以傳播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