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111 年 2 月已經完成緊急救護管理系統的建置,對那些還沒有將救護紀錄表電子化的 13 個縣市,提供軟硬體的建置與教育訓練,另外對於有自己建立緊急救護管理系統的 9 個縣市,也完成了整個資料的交換機制。這個提案也完成了概念與服務驗證,這部分機關建議解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