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許先進所提的有被看護者遺棄,後續應該要有一些處分,勞動部要說明其實看護工進來之前必須要先簽訂雙方的勞動契約,勞動契約之後在國內就必須依照勞動契約來履行其勞務,當然雇主享受提供勞務,必須要給付薪資,這是依照民事上的契約來履行。當然移工沒有依照勞動契約來履行,那就違反契約的規定,這是後續涉及到勞資爭議的協調與處理,當然雇主也可以透過民事的部分來進行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