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有關於行蹤不明,上次有提到行銷的調查,那次也感謝移民署協助,調查委員直接進駐到收容所裡面去訪問失聯移工為何會失聯,我們發現有 28.9%的原因是因為金錢因素,有些移工可能想要有更多的收入,有 27.5%是因為雇主的因素,有 20.5%是因為工作量的因素,所以這樣的研究報告告訴我們其實移工失聯的原因分層,尤其發展署這邊也跟移民署這邊加強合作,除了在查緝方面,我們透過補助相關的人力與獎勵金之外,勞動部也從源頭管理,包括金錢因素,像移工如果顧慮到勞動條件不佳,也透過調高移工的薪資來予以協助,如果是雇主的部分,我們有成立檢舉專線的機制,在工作量的部分,勞動部在 107 年已有通過請假返國辦法,協助移工在合理勞動條件,也就是在契約內可以進行合理的請假返國休假的作業,後續如何兼顧移工的工作權跟雇主的聘僱權,這部分也會持續檢討,以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