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案例,是雙殘家庭,兩位夫婦都是身障者,他的外勞跑了,他怎麼辦?他們完全需要支持的,家人又不跟他們同住在一起,那就是他們夫婦兩個跟一個外勞,怎麼辦?完全沒有辦法,這個機制要從哪裡來啟動?當然這個跟移民署有沒有抓到外勞,對他們來講是很重要的。但是移民署在這邊會讓人家感受到是勞動部的打手,應該要從源頭來控制,這個時候移民署是不是應該要擺脫被誤解的狀態,因此我個人覺得就這一個部分,也就是當你要處理一件事的時候,勞動部是不是也可以法外開恩一點,讓被照顧者的家庭,我們只有這一個外傭,不能多開一點協尋嗎?無論是長照或所有的作業都要啟動時間,他們的人權怎麼辦?他們夫婦兩個都被關在家裡,怎麼辦?不知道該怎麼辦,因此我希望相關的單位,不管是勞動部或者是移民署,在發生這些事的時候,也應該法外開恩一點,最起碼他們有找到替代人力的狀況下可以支持,個人發言,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