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移工專業程度的部分,我們在上次的協作會議也有提到,其實勞動部現在有所謂的補充訓練及入國前的職前訓練與相關的機制,以提高他們的專業程度。至於常務理事跟發現入國三個月空窗期的行蹤取消,在上次的協作會議也有探討,上次有提到行蹤不明三個月的空窗期,過去勞動部自 102 年以前完全不能遞補,到放寬行蹤不明六個月可以遞補,再到 107 年,只要確認只要滿三個月可以遞補,整個政策導向上,顧慮到被看護者的人權,已經有作適度地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