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們的刑責、懲罰制度不夠,才會發現很多都是從家庭類逃出去的,很多受照護者,像今天有出席的身心障礙或是比較失能的受照護者,他們面臨的是生存權受到威脅,毫無行動能力的受照護者丟下,人就逃逸了,反而懲罰的是受照護者的這個人,因此我們看到這個問題,所以希望提議如果沒有更嚴格的懲罰機制,臺灣逃逸的問題其實沒有辦法解決,因為我們存在的是黑工市場,人力不足,存在黑工市場,因此會不斷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