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案就是我們在「Join」平台上的連署案,已經達到 5,000 名連署通過,我們的協作會議是怎麼辦成的?我們先看一下這裡有提案方第的 8 點訴求如上,我們在前一次寫作會議的時候已經討論 1、2、4、7、8 這五點訴求,在本次的會議會加 3 點,內容包含「增加線上舉報系統雇主 12 小時即可線上或者是 APP 通報移民署」、第 5 點「積極的取締逃逸外勞」、第 6 點「外籍勞工失聯尋獲或其自首後,應面臨罰款、刑責」等等,我們的協作會議是怎麼辦理的?首先,這一案在 110 年 9 月 24 日經過 5,000 人附議連署後會在月會上進行投票,在 10 月 4 日的月會投票通過以後,就決定要辦理協作會議,期間我們會進行多次的工作會議,也包含議題分析表、訪談等等,會舉辦一些會前會。本次比較特別的是,這次協作會議辦了兩場,在今年 3 月 25 日、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