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面一開始就講了,發了至少 16 萬張乙級以下的證書,你現在受影響的人被管影響 5 天,像公保說幾百家,難道這 16 萬人沒有辦法滿足這些企業的需求嗎?當然有些人是空水廢毒的證照都去拿了,可以互兼,但是我們扣除掉重複有證照的人,難道我們的企業真的找不到人工作嗎?要檢討的是不是這些就業環境,並不是把現在的違法兼職合法化,對不對?所以真的是環保署不要自欺欺人,不要同部門就代表同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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