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當你整個環境惡化之後,你們本來上次在記者會上說,因為公司跟你們反應現在找不到人,在那個會議上我們表示為何會找不到人?要檢討的是這個專責人員的就業環境、勞動環境是不是有問題、薪資是不是過低?工作任務太多?過勞且責任又重,才導致他們覺得工作環境不好,因此才不想來這邊就業,該檢討的是環保署的主管機關與企業主,並不是開放讓這個工作必須要兼任,不應該是環保署修法幫這些企業主解套,這樣只會讓這個勞動環境更加惡化,未來就會更找不到人,因為沒有人要做這麼辛苦的工作,我們環保會做得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