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各界的意見,我們有開會進行一些修正,現在目前考量環保、職業安全衛生、防火專(任)責人員部分業務,其實是具同性質,在實務運作上也有上下游的關聯性,所以還是規劃修正相關的管理辦法,使環保專責人員兼任職安衛及防火的部分,可以更利於業務推動、污染防制的發生。原則上我們署裡面參採各界的意見,我們修正預告草案的部分,原則上有稍微作一些統一,針對乙級(含)以上的專責人員,可以兼任職安衛法規所訂的非專職的管理人員、消防法規所訂的防火相關人員,讓現在的規定跟職安衛與消防的兼任規定要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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