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裡面陸續在 111 年 5 月陸續公告空氣、廢(污)水、廢棄物、毒化物、環藥之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相關辦法,有彙整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民眾電子信箱與首長的留言,整個彙整的意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