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發言,針對剛才的提問,水域部分已交給經營業者作太陽能動力船的行駛,之前討論的結果是因為開發動力船的行使,像一些小型的人力船或者其他部分開放的話,其實對於太陽能行使路線有一些扞格,因行駛水域已委託經營業者經營太陽能動力船的行駛,所以不宜再開放其他私人申請,以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