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特教預算的部分講到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障礙者的子女在就學的時候,他的子女假設是一般人,還是可以受到一定比例的學雜費補助,這個補助目前是被算在特教預算,但邏輯是會有一點問題,當然我不是否認這個補助的正當性,而是分類上不應該是特教預算,所以原本的預算是其實應該被分在社福預算,衛福部也沒錢,這也是可以理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