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收容所有機會跟民眾,跟個人中途、單位中途合作,是不是有機會趕緊被看見、被送往這些犬貓,由中途被照顧之後,就可以進入到收容所之後來領養,因此在這樣的狀況之下,應該也可以讓這些比較需要被照顧、收容所可能人手不足、沒有辦法好好照顧的這些犬貓,讓合作的中途來照養到適合送養的時候再透過不同的管道來送養,因此我想要建立的是中途、公家單位收容所之間的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