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幼照法、教保條例的修正草案重點將作以下的簡要說明:首先,有關修正緣由的部分,因為幼兒園包含各類人員有教保相關人員、負責人、司機、廚工等,這些人的消極資格應該要具有一致性的規範,也就是他們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任職的相關規定,之後會有一個一致性的規範,這是我們修正緣由第一個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