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剛剛委員或代表也有提出來,如果有一些國外的數據,就像我們的運動種類,很多都是有裁判、競賽規則,如果有相關數據,可以提供給我們,如果沒有,我們就要參酌大家寶貴的意見跟國內現況,然後去訂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數值出來。法規並不是訂了就是終身不變,為何體育署要設法制組?因為我們要常常滾動修正,所以我們先訂了之後,視實務的需要,我們是可以再滾動修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