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主要是針對法規草案的內容討論,並針對實務上給予建議,有關於營業的部分或者協會的人才、飛行員培育的部分,其實都不在今天法規的討論範圍當中。在整個制度當中,所有飛行人才的養成都是來自於協會的培訓,飛行員在協會中取得等級之後才會來參加體育署的考試,因此這其實是兩個不一樣的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