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體育團體的組織劃設,那真的很抱歉,並不是在我們這個法規裡面可以處理的範圍,剛剛還有提到一個建議滿好的,也就是針對 P3 之前初學的場地,如果要在場地進行初學練習的話,要符合什麼條件,剛剛也有跟各位報告,我們會研議。第一個是設施,第二個是人員,是不是有適當的人員可以陪同?場地部分,會再研議,看怎麼樣在自由飛行者的條文以外,增加初學者的規範,這個我們也是請各位盡量提供詳細的建議資料,我們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