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兩個場地間距的問題,還是強調,如果有達成協議不在此限,剛剛也有跟各位報告,法規並不是只有規範業者,還有規範主管機關跟縣市政府,如果有這個依據,那就可以依據法規跟場地的現況來協議及審查,運作的邏輯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