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的提問。第一個,有關定義的部分,我還是強調體育署規範的是無動力飛行,如果是其他有動力的飛行,就必須依照其他部會的規範,因為那個不在我們權責的範圍內,如果我們訂在我們的辦法當中,變成兩個機關都在規範,這樣反而會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