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國籍法第 2 條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四、歸化者。前項第 1 款及第 2 款規定,於本法中華民國 89 年 2 月 9 日修正施行時未滿 20 歲之人,亦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