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馮監事的說明,也提出對於專法的想法,因為提案人對於專法也有一些想法,數位平台經濟協會談的是更大的東西,不知道兩位公司代表有沒有要特別回應?像合理派單、AI 制約、報酬的部分,是不是可以就這部分來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