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人民玩水的活動不應該是透過縣政府通過之後才可以使用,因此如果原則開放的定義,我認為主管機關應該要很清楚的說法,不能說原則開放,每一個縣政府的做法、講法都不一樣,我認為這個是不適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