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水域遊憩活動管理的權責分工有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 10 個國家自然公園,管理的機關是國家公園管理處;接著國家風景區有有 13 個風景管理區會管理水域遊憩活動;除此之外,分別有 22 個直轄市、縣市政府進行管理。當然,在涉及到場域的部分,像活動核准之前,仍然需要跟場域的主管機關,像額外這個場域是宜蘭縣政府在主管的話,我們要開放相關的活動,如果假設要開放相關活動,還是要先跟場域主管機關先行溝通,然後有一個協調才能做最後的活動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