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組討論的是,像講到露營區的這件事,剛剛有講到不合法的這件事,小馬提到一件事,假如政府目前的法規無法允許,或者是我們修法的過程可能需要滿長的時間,這些業者是不是自己本身要提升自己的能量,假設這些業者自己組成一個露營區的聯盟,自己制定一些標準,假設要達到什麼樣的標準在可以拿到露營區的標章,集合在一起的時候,這個力量才大,才會更有力量跟政府的夥伴來談後續的法規調適,或者是這樣才會更有力量,可以跟旅行社或者是不同的入口網站來談這批露營區是好的,可以來這邊露營,這個是我們這一組剛剛討論的結果,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