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個部分負擔調整方案,除了兼富改革的任務之外,同時也是本部因應 110 年全民健康保險費率維持 5.17%的財務調整措施一環,所以部分負擔的實施對於健保財務後續收支會有影響,會連動到目前研擬的 112 年年度總額範圍,如果部分負擔的調整如果沒有辦法在 5 月提報行政院擬訂年度總額範圍內納入考量,既然會影響年底有關於 112 年度保險費率的調整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