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轉換的部分,移工會在沒有預警的情況之下離開被看護者,其實我覺得最大的動機在於金錢,我區分成兩種方式,一種是合法轉換的方式,一種是非法打工的方式。其實我在研究制度的時候,我發現原則上確實在 14 天內,如果有同工作類別的雇主願意承接的話,我認為一個被看護者到另外一個被看護者,我覺得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