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許小姐提到的這四點,我舉其中一點來說,也就是專業認證的部分,其實專業認證的部分是不是有這樣的機制,其實就可以設專業認證的人員來執行即可,我非常瞭解許小姐這邊所提的立法,因為我們如果沒有立法下去的話,這一些機制可能會因為首長變更,因而機制會不見,因此我非常瞭解立法的精神,只是如果沒有探討立法下面機制為何,可能也沒有辦法探討立法要立什麼法,因此今天的會議會先討論機制的原因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