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主題,這當然也很重要,但是我是說原來我們原本討論的,定期穩定修訂的這件事一定要寫入規定,因為我完全相信現在的署長與同仁們的誠意,可是署長搞不好明年就當了更大的官去了,所有的人都升官了,這件事就不見了,所以我們同意這樣的一個前提是一定要穩定、修訂的機制,進入規定當中,這樣才可以保證所有的人努力,才不會將來沒有辦法永續,這應該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