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定要推動科學的研究,兩位代表的機關都很能令人信任,是不是可以拜託漁民朋友合作,剛剛藍教授所說的,半年到十二個月,剛生下來的小蟹回來加入生產的行列,假設三年,如果我們沒有看到,我們再回到三個月,我都沒有意見,也就是表示科學有問題,也就是我們猜想有問題,但如果科學的證據指出,其實我們確實在禁捕之後有效果,我們再繼續修改,但是三年之內,我們一定要請漁民配合、落實申報,政府要確切地監督,而且也要把這些事入法,同時我們不是只有禁捕而已,也要禁售,所以如果這幾個條件可以的話,我可以來說服其他連署的朋友們,說這個世界其實有變得比較文明,大家很謙虛共同面對這個問題,我們也體驗到漁民朋友的辛苦,所以我們不要一下子給他們太大的負擔,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是不是有機會走上雙贏,我的建議是這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