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個問題可能需要先釐清,請問法務部自己有沒有中長期的計畫?第二個問題是,為什麼要分圍牆的內、外?是不是因為分成不同的主管機關跟權屬?這確實需要先釐清,因為等一下在地圖上討論功能跟內容時,我們會需要後面應該要由誰來執行,未來這些民間單位要找誰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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