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三個項目的報告,第一項,是成案後回應討論的部分,我們實際上成立平台有幾次的改版,但是實施要點在 106 年修訂時就已經調整了,成案之後,在回應前是持續開放討論,經過幾次的改版,也就是成案前跟附議截止前,開放討論區是沒有問題的。但是附議截止後到回應期間,像延長回應兩個月或者是半年,也就是像教育部 9 點半上學一案,我們就遺漏掉這部分,沒有持續開放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