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提案人的訴求,希望能夠納入健保給付的部分,因為政府已經訂有相關的規範及審議的程序,在 1 月 20 日與提案人釐清會議上,我們已經有充分地說明,該藥物已經過共擬會議的審議,決議暫無法納入健保給付,審議的意見,這部分等一下可以請健保署再說明,所以提案人基本上是非常充分瞭解,衛福部已經有跟提案人聯繫,未來會在平台上再作充分的回應與說明,所以本案建議毋須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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