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要變動議程的部分,我會擔心一、兩百隊報名,照慣例選二十隊,然後 6 月底、7 月開始作業,然後一次見面,7 月下旬工作坊之後,9 月 1 日的決勝就一翻兩瞪眼,這樣的互動不夠好,還要給六到十名或十一至二十名,我是說要給自己保留空間,以前其實到二十隊還不夠好,所以這個不能說給就給,如果是給入圍證明 ok,但是像卓越、傑出跟優秀,我分不出來層次,因此這個措詞可能要再思考一下,這個是措詞的問題而已,第六名以後實質上是證明,並不是獎勵,這樣可能會比較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