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表示政府不能管,或不能有一個檢舉的方法,但不能只是單一的行政機關或單一的商業團體來做,而是必須要用網路治理上的「多利益相關者」方式,也就是每一次要改變這個規則的時候,所有可能會被這一個規則影響到的人,都應該有說話的機會。靠這種說服各方,可能不是都很滿意,但至少全部都可以接受,要達到這樣的情況,才能對任何新出現的技術性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