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承諾事項,在三年半的期程當中,我們分為三個階段規劃、量化衡量指標,第一個階段是今年度要辦理的事項,主要是蒐集外國立法例跟學者專家的意見,第二個階段是明年度要辦理的事項,也就是針對今年度所蒐整的外國立法例跟學者專家意見,納入個資法的修正草案來進行研議。另外,針對沒有涉及到修法的部分,會以修正施行細則、發布指引或者是函釋的方式來處理。第三個階段是 113 年 5 月完成個資法的修正草案提報行政院。